几号离职不影响本月公积金吗?这是很多职场人在准备跳槽或者辞职的时候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住房公积金涉及到买房、贷款以及提取等实际利益,一旦断缴会影响连续缴费记录,并且会对以后的贷款资格造成影响。那么哪一天离职才可以保证单位为你缴纳当月的公积金呢?本文就讲清楚这个问题。
公积金并不是每个月必须缴纳整个月才能算作全月
很多人认为要到月底公司才会给交公积金。其实不是这样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要员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即使只工作了一天的时间内,单位也必须为该员工缴纳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在职一天就要交一个月的公积金。
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很多公司都会有一个分界线,比如说15号或者20号。这不是法律规定的内容,而是企业为了便于管理自己所制定的规定。因此,如果你在15号之前离职的话,有些公司会选择不交;而如果是在15号之后离职,则按照正常的程序来处理。但是这只是惯例,并不是法规。
地方政策差别大
公积金缴纳的具体要求各地各不相同。例如:
北京、上海一般以每月15日或者25日为停缴截止日期,过了这个时间点离职的话单位通常会正常缴纳;
广州、深圳:部分地区规定,15号(含)以后离职要缴纳全月公积金;
其他二三线城市:有的地方用当月有没有发工资来判断。

所以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先联系公司的人事部门或者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拨打12329热线)来了解具体的政策。
工资发放决定缴纳义务
公积金缴纳与工资发放相联系也是其中的一个要点。按照规定,单位应在发薪日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汇缴。因此,在月初离职的情况下,公司仍然会给你的当月工资(即使按天计算),那么理论上就应该为你交纳公积金了。
而离职当天结清所有工资,公司也明确表示不再支付任何报酬的地方,则有些地方会认为没有缴纳基数。但是这样的情况容易引起争议,员工可以依法维权。
离职时间方面,建议
尽管法律条款十分清楚,但是为了减少麻烦,建议大家在15号之后再提出离职申请。既符合大多数企业的工作习惯又可以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特别是计划买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人更应该重视连续缴纳记录的问题。
如果你决定离职了,可以提前跟HR沟通一下:我这个月的公积金还正常缴纳吗?留下书面或者聊天记录,在以后出现问题的时候有据可查。
断缴了怎么办?
万一因为离职时间早而当月没有交的话也不用太担心。你可以:
要求原单位补缴(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单);
单位不同意的话,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或者以灵活就业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部分城市支持)。
补缴一般有时间限制,一般是不超过两年,越早处理越好。
不要被“15天规则”所蒙蔽
很多员工相信了“15号之前离职可以不用交公积金”的说法,其实这是企业为了方便自己而制定的一种土政策。国家层面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工作满十五年才开始缴纳。只要提供劳动并领取工资的单位就必须依法进行社会保险费征收。遇到拒缴的情况是可以用合法的方式维权的。
但是离职日期的确会影响公积金的缴纳,而重点不是“几号”,而是有没有劳动关系、是否发工资。弄清楚政策、提前沟通并保留证据可以保证五险一金一个不少。
